《反有组织犯罪法》施行三周年,扫黑除恶守护你
2025-03-25
01
《反有组织犯罪法》回顾
> 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
> 深挖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
> 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,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
> 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免遭侵害
02
以案释法
案情简介:自2012年开始,黄某某纠集多人,假借民间借贷之名,诱骗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协议,并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,通过罚息、转单平帐、“以贷还贷”等方式恶意垒高借款金额。在被害人无力偿还虚高“借款”的情况下,继而以辱骂、恐吓、逼迫、挟持、暴力胁迫、非法拘禁等方式逼迫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“借贷”协议或者采用电话骚扰、喷漆等手段向被害人索取“债务”。
03
汇付小课堂
1.知法不犯法。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,远离犯罪,切莫成为黑恶势力及其帮凶。
2.提升自我保护意识。民众要提升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,在遭遇黑恶势力欺压时,应提高警惕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3.积极参与打击有组织犯罪行为。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有组织犯罪。发现“套路贷”、“收保护费”等黑恶势力犯罪或其他有组织犯罪行为时,单位、个人依法举报或可受到国家表彰与奖励。